中国政法大学 学士学位 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
(1)2016年1月-2017年3月,受有关部门指派,并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国家行政学院原常务副院长何家成(正部级)辩护人,自侦查阶段起至审判阶段止,为其涉受贿罪提供辩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辩护效果,该案最终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2)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蔡本荣律师接受本案被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积极提出抗辩代理意见,且代理意见为法院所接受,最终法院驳回五矿信托公司对银亿部分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上市公司承担近5亿元的债务,否则银亿部分一旦败诉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将导致银亿股份股价大跌。 (3)泰安泰山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超过4亿元,三被告均系上市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如果一旦败诉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股价。蔡本荣律师接受三被告委托,最终以债务展期及原告领取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偿债股票为基础达成调解,避免三被告承担超4亿元的现金债务。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法学硕士
(1)曾深度参与浙江地区多起涉黑、故意杀人、走私货物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2)为多家企业量身设计合规制度,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3)成功代理个人及企业行政诉讼,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多次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案件,凭借灵活的思路与细致的办案方式,赢得客户高度评价
南昌航空大学 法学学士
2025年代理浙江坤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慈溪市龙头企业慈溪市龙山汽配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违约责任1300余万免于承担;2026年代理生命权纠纷一案的被告,获法官完全胜诉支持,免于赔付,并获当事人赠予锦旗一枚。
浙江工业大学 工学硕士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马来亚大学 法学硕士
苏州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
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上市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有效性从现有依据、类案裁判等方面进行论证,全部仲裁请求得到支持,为当事人争取到一千八百余万股权回购款。相关研究《上市公司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问题研究》发表于《法治研究》。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大学本科
(1)接受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宁波银亿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近五十件,在一审判决宁波银亿承担票据责任的情况下,诸雁婷律师提出的票据追索权时效的意见被上海金融法院采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持票人对宁波银亿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持票人起诉宁波银亿的票据再追索权案件中,提出的票据再追索权时效的代理意见再次为法院接受,法院驳回了持票人对宁波银亿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公司承担近三千万的债务。 (2)在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恒大合作项目中,宁波银亿受让并持有了一批恒大盛建公司电子商业汇票,该批电子商业到期后恒大未全部清偿,故形成诉讼,诉讼标的约1.13亿。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了完整的票据及追索证据,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3)接受浙江久而久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河北某纺织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接受委托后积极提出抗辩代理意见,且代理意见为法院所接受,最终法院驳回了河北某纺织公司对久而久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如该案败诉,则会导致中国境内的贸易商退还款项后实际无法起诉在遥远的非洲的境外客户而产生损失,这将严重侵害久而久公司作为出口销售方就本次贸易所应获得的货款收益的权利。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 法学硕士
参与情侣间大额转账借贷纠纷案,成功将案件性质定性为“共同经营投资”而非借贷,实现胜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