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1)毛某与刘某、沈某、宁波江东物资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2)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与刘忠阳委托合同纠纷 (3)东台市嘉亿炉料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天地特种钢有限公司、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4)宁波恒世达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与陈炜、上海栗海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森尼电梯成套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 (5)义乌远洋缝纫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苏玛吉克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宁波暖风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杨兰静、王宣股权转让纠纷 (6)宁波丰标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
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宁波大学法学学士
(1)汇绿股份公司与宁波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上海震变公司与中建七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株式会社LC(日本)与宁波某汽车部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4)JK COSMETIC CO., LTD(韩国)与宁波某企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5)代表宁波某债权人收购湖南凯风物流破产重整案 (6)代表西班牙企业QUALIMAX在宁波设立国内联系处案、 (7)参与EBA OVERSEAS INVESTMENT NO.2 LIMITED与井贝(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香港启奕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案、 (8)宁波市四自公路某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案 (9)宁波江北区湾头某爆炸案受害者法律援助案 (10)宁波市海曙区某村合作社村民群体性上访事件案 (15)宁波市鄞州区某商场集体退房纠纷案
宁波大学 法学硕士
(1)闫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辩护后公安撤案处理 (2)林某诈骗案代理受害人柳某成功民转刑打击犯罪分子最终判刑4年 (3)1999年北仑区“狗山”杀人事件被告人经辩护后获死缓 (4)代理保险公司办理近百起交通事故类案件
绍兴大学 法学学士
金麦得啤酒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浙江大学 法律硕士,计算机学士
(1)代理宁波中科毕普拉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诉无锡某科技公司商业秘密案(标的500余万元)(对方已撤诉) (2)代理某公司应诉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关于“N”、“NB”、“New Balance”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标的400余万元) (3)代理无锡某新材料公司诉多名员工竞业限制纠纷案 (4)代理杭州素壳高端家居公司外观涉及专利维权几十件及专利无效系列案件 (5)代理江苏群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诉某电子厂因侵害专利权引发的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共11案,最终对方全部撤诉) (6)代理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诉南京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并撰写相关论文获得杭州第四届律师论坛优秀奖 (7)代理某日本公司“除菌卡”产品全电商平台维权法律服务并代理相关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8)代理慈溪某小家电企业应诉实用新型专利行政投诉案(对方撤回申请) (9)代理宁波某公司应诉公司决议纠纷、抽逃出资等公司纠纷(标的1500万元并全部驳回对方诉请)
中国政法大学 在职研究生
(1)宁波市美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宁波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十九冶集团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宁波道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4)宁波沧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亳州文体局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5)宁波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等众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大学本科
(1)接受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宁波银亿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近五十件,在一审判决宁波银亿承担票据责任的情况下,诸雁婷律师提出的票据追索权时效的意见被上海金融法院采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持票人对宁波银亿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持票人起诉宁波银亿的票据再追索权案件中,提出的票据再追索权时效的代理意见再次为法院接受,法院驳回了持票人对宁波银亿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公司承担近三千万的债务。 (2)在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恒大合作项目中,宁波银亿受让并持有了一批恒大盛建公司电子商业汇票,该批电子商业到期后恒大未全部清偿,故形成诉讼,诉讼标的约1.13亿。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了完整的票据及追索证据,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3)接受浙江久而久化学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河北某纺织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接受委托后积极提出抗辩代理意见,且代理意见为法院所接受,最终法院驳回了河北某纺织公司对久而久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如该案败诉,则会导致中国境内的贸易商退还款项后实际无法起诉在遥远的非洲的境外客户而产生损失,这将严重侵害久而久公司作为出口销售方就本次贸易所应获得的货款收益的权利。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 法学硕士
参与情侣间大额转账借贷纠纷案,成功将案件性质定性为“共同经营投资”而非借贷,实现胜诉结果。